离石区法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让司法更公平
(记者罗丽)8月14日,离石区人民检察院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照常工作,检察人员通过法院的数字办案系统,对法院审判程序进行流程监控,对民行监督案件的审判电子卷宗进行调阅。这是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与离石区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2016年8月1日,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在离石区人民法院设立的民事行政检察室正式挂牌启动,作为当时全省首家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在一年的运行过程中,通过检察机关“零距离”对法院审理程序、判决结果、执行活动的监督,实现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单一监督”向“整个领域监督”的转变,提高了人民法院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法检两院共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室在法院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派检察员驻点办公,并配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接入法院统一的数字法院办案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对法院立案、审理、裁判、执行等环节实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督。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大量民事行政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检察环节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也呈增多趋势。”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局局长郭鹏飞介绍,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设立以来,检察机关前移监督窗口,现场监督调解2件,监督执行现场3次,旁听庭审4次,通过随机旁听庭审、调解和执行活动中的现场监督,杜绝了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的监督缺位。2016年8月,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小额借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进行现场监督,使案件执行行为更加规范、透明,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的设立,既对民事行政诉讼程序、过程、结果全方位监督,又能及时提醒和纠正民事行政诉讼工作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保证了我们依法公正开展审判工作。”离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李小军说,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延伸了检察监督触角,畅通了群众的申诉渠道,为检法两家提供了一个长期且固定的沟通交流渠道,有效地促进了检法两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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