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13户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2017-12-07 15:59来源:吕梁日报
(记者 罗丽 通讯员 田二提)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全面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市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对全市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化工五大行业213户企业和大宗物料运输实施错峰生产和运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据了解,在此期间,全市钢铁企业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施限产,焦化企业通过延长结焦时间实施限产,铸造企业按燃料类别实施停产,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实施限产,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排放工序实施停产。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加大对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组织开展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将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各项保障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努力实现全市环境质量好于去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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